■ 凌河
一条小小科级官员的涉案线索,为什么要中央督导组亲自交办?因为在当前扫黑除恶的斗争中,它颇有一点典型性。
枣阳市的检察官周晓涛,因为想挣一笔钱,竟不顾自己的公务员身份,与曾经的公诉对象、涉黑人物兰传员合股投资山林。周投了30万元,可是只拿回了10万元,而要收回那20万元,就必须为涉恶的兰某人办事。兰的儿子聚众斗殴并开车撞人导致一人重伤、四人轻伤。兰找到周检察官,许诺如能使其子从轻发落,必定归还那笔款子,于是周晓涛百般运作,果然让罪犯免除了牢狱之灾被20万元套牢的周检察官也终于沦为黑恶保护伞,近期已经被审查起诉。
这起案子似乎不大,却蕴藏着一些官员怎样因为被黑恶势力套牢,而后沦为保护伞的逻辑,或曰规律。人们还记得那个被当地的黑老大当众打了一记耳光的原柳林县委书记王宁吗?为什么黑恶首恶陈鸿志敢于打县太爷的耳光?为什么王书记被打之后却是毫无反应?有人说,是因为王书记本身就是个贪官,陈老板的钱财、房产、股权,他一点也没少拿,所以拿了别人的手短;也有人说,王宁任县委书记那几年,陈鸿志给他安排了不少女色,王有把柄捏在陈老大手里,所以只好忍辱负重。这都对,但还有更重要的一条,那就是王宁的县委书记,本身就是陈鸿志给他的。王宁长期任柳林县长,天天想扶正,当一把手,坐县委书记宝座,但按规矩,县长迁任书记,要异地任职,于是陈老大花了整整两千万大洋,四方运作,终于让王宁如了愿。陈鸿志提拔了县委书记后,进而控制了县政权,把自己的三大姑八大姨、马仔跟班都安排进了柳林县的各机关,因为王宁这个一把手,就是老子给他的嘛!
控制了县政权的陈鸿志,不只是敢于当众打县委书记一记耳光,而因为乌纱帽本身就是老板给的,所以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对他们言听计从、甘为马仔的,也不只是王宁一官。就在柳林县所在的地级市,在这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重灾区,买官卖官曾经成风,一个市长叫价五千万元,谁来出?老板来出!以至于在那里,官员的升迁降职,干部的任免晋贬,竟要征求某老板的意见,看一看他的脸色,以至于某县级市市委书记毋青松到任第一天,行李还没有放下,就接到当地首富煤老板兼黑老大张某的电话:怎么啦!还不来我这拜码头?毋书记似乎属于不肯屈从的那类官,所以没干几天,就只好卷铺盖走人啦!
现在扫黑除恶,中央强调,要和打伞同步,要和反腐败齐抓,这就抓住了一条根本性的规律。黑恶势力必有保护伞,而有没有保护伞,也是黑社会的基本特征,否则,就可能只是恶势力甚至流氓团伙等等。无数事实证明,有的地方黑恶势力的形成与猖狂,就是因为背后有一顶或几顶保护伞,助他猖獗,为他消灾。而这些保护伞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多因为接受黑恶势力经济上甚至政治上的利益输送,结果被黑恶人物套牢,只有乖乖地为他办事,终于沦为保护伞而不能自拔。(据《杂文选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