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揭秘
摩洛哥:女性盼顶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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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梅
自从2016年摩洛哥对中国护照实行免签后,这个被称为“欧洲后花园”的北非国家逐渐为国人所知。然而,随着赴摩旅游人数的增加,被一些摩洛哥男性搭讪,甚至骚扰,几乎是每位去摩洛哥旅行的女性游客必谈的话题。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摩洛哥女性地位低下的社会现实。作为一个伊斯兰教国家,摩洛哥的法律长期受马立克教法学派的主导,男性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掌控地位,可合法迎娶四位妻子,可在街上随意搭讪女性,如果合适,当即就可与其父母定下婚约。而妻子婚后也多为家庭妇女,很少有人在外抛头露面。摩洛哥的离婚率也相当高,约60%的夫妻会在婚后五年内选择离婚。有人说,离过婚的摩洛哥妇女反而更受欢迎,因为男人们觉得她们有更丰富的生儿育女经验和生活经验。不难看出,摩洛哥女性在社会上的定位与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情况相符,以传宗接代、相夫教子为主。一名曾经在摩洛哥布阿法工作过的妇产科医生曾详细描述过她的感受:“在当地,女人婚后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生孩子,生得越多越英雄似的。这里的女人也的确争气,几乎个个能生。这样的情景很常见:一个女人走在街上,手里牵一个,怀里抱一个,肚子里还怀一个,一扭一摆地缓缓前行着。”摩洛哥地处非洲西北部,与西班牙隔海相望,是距离欧洲最近的非洲国家,历史上曾被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进行过殖民统治,并由此引进了广义上的西方文化。与欧洲文化的近距离接触,使得摩洛哥女性的社会地位整体上又略高于其他穆斯林国家。除了欧洲文化的影响,摩洛哥女性社会地位也与国王和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1993年,由于女性运动的兴起,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发布谕令宣布对《家庭法》进行改革,废除了父亲在婚姻问题上可以强迫女儿的权利以及男性对于成年女性的监护权等,对一夫多妻制和丈夫可以离婚等法律多加限制,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孩子的监护权的规定也更有利于女方。尽管此次改革并未对马立克学派既定的女性权利进行修正,实质性的成效相当有限,但它将摩洛哥女性问题带入人们的视野,使国王和政府意识到了女性权利的重要性。直到2004年,继承了父亲哈桑二世王位的穆罕默德六世颁布了新的《家庭法》,在婚姻、赡养、抚养费、子女监护权和继承权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如将法定结婚年龄由15岁提高至18岁,且男女无差别;允许女性在达到法定年龄18岁后自主选择婚姻等。这一系列的改革保证了对妇女权利的尊重,确认了公正、公平原则和男女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平等,使摩洛哥女性真正不再局限于家庭事务中,而可以走入社会,参与互动,还加强了她们对其财产的控制权,被各个阶层誉为“一场平静的社会革命”。然而,据摩洛哥计划高专署发布的数据,2018年,女性群体仍然是摩洛哥失业率最高的群体之一,其失业率为14%;城市女性的失业率更高达24.3%。其原因在于摩洛哥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8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无论是初级、中级还是大学教育,摩洛哥男性的入学率都远高于女性。(据《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