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虚夸有了“紧箍咒”

  • ■ 赵鹏

        市场规模约3000亿元的国内美妆业将迎来最严新规。0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化妆品原料溯源机制,禁止随意夸大功效,引入“从业禁止”处罚……随着监管新规取代已上岗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内美妆行业的大调整在所难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健康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前提。面膜菌落总数超标数千倍、面霜中添加糖皮质激素、防晒霜中没有防晒成分……这些都是化妆品行业多次被曝光的质量问题。面对行业乱象,新规将强化监管手段。
        首先是从源头保障化妆品原料的安全稳定,避免企业任意在化妆品中添加不合理成分。
        其次,杜绝虚假宣传。“使用奇迹水肌底精华露,8天肌肤犹如新生。”就在2019年11月,欧莱雅因使用过度宣传用语,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0万元。
       今年4月,“资生堂”一款“樱花调色精华”的新品因“见证7日焕白”的宣传语,再次被质疑夸大产品功效。而在此之前,包括韩束、欧舒丹、倩碧等化妆品都曾陆续卷入到虚假宣称或夸大功效的风波中。
       记者还注意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提出,对于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甚至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网络销售者违法展示信息等行为,也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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