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5:苏北劳改农场大迁徙始末

  • 杨学军

        1965年,根据战备需要,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公安厅所属的东直、民生、新荡、潮河、大有农场,与省农林厅所属的洪泽湖农场进行对调,分别组建新的洪泽农场(洪泽湖监狱)和黄海农场。由于涉及特殊的年代、特殊的地点、特殊的人群和特殊的方式,这一历史事件从一开始就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

    战 备

        1962年是原苏北新人农场(华东公安部劳改总队)建场10周年。但是,原定的庆祝活动被取消了,上级给出的理由合乎情理且无懈可击:灾害刚过,为勤俭节约计,不宜举办大规模的庆祝活动。
        其实,不为人知的重要原因是:台海形势严峻,服从战备需要。
        众所周知,国民党在退守台湾之初,便打出了“反攻大陆”的旗号。其针对大陆的诸如飞机侦察、特务潜入、攻心策反甚至小规模武装袭击等活动,一直都没有停止。但当时除了与台湾一海相隔的福建沿海地区,同样沿海的“北五场”(东直、民生、新荡、潮河、大有农场)所在的黄海地区,暂时还没闻到很浓的“火药味”。
        进入20世纪60年代,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蒋介石于1961年7月11日召见国民党军重要将领时激动不已:“目前形势对我有利”,“如果此时不打回去,今生就没有机会了”。其迫切之情,溢于言表。
        为贯彻蒋介石的这一“训示”,台湾军方秘密制订了“以炮战为先导,挑起局部战斗,进而全面进攻”的“国光计划”。一直干预中国台湾事务的美国,悍然决定在台湾地区部署两种核武器。
        这一情报,很快被中共高层掌握。根据美军飞弹射程和战机飞行半径推算,大陆可能受攻击的范围已不止是福建沿海,而是整个东南沿海地区,甚至包括诸多内陆城市。因此,大陆的对台防务,需要做根本性的变更。
        一夜之间成了“黄海前哨”的“北五场”(亦被称为“大有地区”),颇有“仓促应战”的意味。1962年7月31日突然下发的《大有地区协作指挥部备战方案》,则着实让他们看到台海形势的严峻。
        1962年9月30日,场里下发了战备预定方案。次日,五个农场全部进入战备值班,其他活动(包括庆祝纪念活动)一律停止。从当月开始,在改造、生产两项工作之后,又增加了战备工作。作为加强战备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场党委都配备了军人身份的党委成员。普通干警并不知情,由于地处位置特殊,他们所在的这五个农场此时已被列为军事要地。
        起先,这些军事行动是悄悄进行的,以至发生了一些有趣的误会:备战期间,农场的几个半大孩子,发现有陌生人使用望远镜和图板,在悄悄地做绘图作业,立即向场部作了检举,以为是抓到了一帮“特务”。经查,原来对方是某部的国防施工先遣测量人员。
        其后,大批的国防施工部队开进了劳改队。随着一个个碉堡和工事拔地而起,这里的“军事要地”之说已不再是秘密。
        1963年10月8日,10名台湾武装特务在距“北五场”70公里的射阳县海岸登陆,被我军民一举抓获。随着这一事件的公开宣传,沿海地区劳改农场的“走”与“留”的问题,终于被摆上了议事日程。
        到了1965年,台湾海峡乌云密布。海峡这边,“北五场”“走”与“留”的问题被再度严肃提起。
        “走”的方案有三:其一是“撤”。这样做虽然干净利落,但经济损失较大,人员分流困难也大。其二是“建”。即利用原班人马在省内某合适场所,重新建立一个或几个劳改单位。其三是“换”。在省内选择一家条件适合的国营农场,与沿海的这五家劳改农场对调。这样做,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确保双方工作和生产的连续性。
        结果,方案三被采纳。接下来,经过反复调研和勘察,地处泗洪县的国营洪泽湖农场被选中。
    决 策

        由于事关备战大局,又经江苏省委领导亲自表态,加之省公安厅给出了丰厚的置换条件,洪泽湖农场的主管部门十分爽快地表示配合。
        客观地看,这次农场调换,是绝对的以大换小,以强换弱,以富换穷。别的不说,单说土地和房屋,其差距之大,就令人咋舌:土地面积,前者为25万亩,后者为14.6万亩;房屋面积,前者为33万平方米,后者仅6万平方米。
        洪泽湖农场曾于1965年6月初,组织分场以上干部25人赴“北五场”参观,以“统一思想”。看到整齐的房舍、沟渠路配套的条田、青青的棉苗和金黄的麦浪,参观者禁不住心头一喜!参观中又听说,为保证迁入者无缝隙地投入准机械化生产,“北五场”还超计划留下一批农机和耕畜。
        相比之下,“北五场”所面临的难度则大得多,不少干部认为,这次迁场得不偿失。特别是“八六海战”我军获胜后,他们更认为迁场没有必要。但“未雨绸缪”,这个道理还是应该懂的。
        “北五场”要求干部们懂得的道理还有:农场资产是国家的,带什么,带多少,不带什么,即使是“以大换小”,全是上级说了算,小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所谓“以大换小”,无异于“把大象装进冰箱”——那就得“瘦身”。
        首先是干部总数得减少一半。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干部都面临着走与留的选择。
        其次,“北五场”的犯人也需要“瘦身”。其措施是:暂停接收新犯,对现有人员进行清理(释放、解教、调出),以适应新场的规模要求。
        按照迁场计划,民生农场场长谷万江(后为洪泽农场首任场长)带人组成先遣组,深入洪泽湖农场,协调关系,勘察地形,了解情况,找出症结和解决办法。
        在迁场工作交办会上,谷万江提出了制约迁场建场顺利实施的两大问题。
        一是住房紧缺。这次迁场涉及众多犯人和800户干部及留场人员家属,而洪泽湖农场现有房屋只能解决四五千人住留。因此,必须立即启动住(监)房建设工程,争取在年底前,抢建出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房所需的砖瓦房料等物资,需要省厅统一调配。
        二是迁场所需的运输工具,如汽车、船舶等,也需要省里提供帮助。对此,省厅当即拍板,指派劳改局一名副局长坐镇,从苏州、无锡等地的劳改单位调集船只,从所属的第四机床厂(同时生产砖瓦)向洪泽湖农场紧急调拨砖瓦,支持建房工程。同时,为迁场提供车辆运力资源的保障。
    启 动

        关于此次调换迁徙的启动时间,《洪泽湖监狱志》中记载的是1965年11月22日,江苏省农垦公司、江苏省公安厅劳改局的档案资料显示:迁场时间,“从11月份开始,到明年3月份前迁移结束”。但据谷万江等老同志回忆,上述的时间记述,是为了便于农场交接,统一人员调动时间而“设定”的口径。事实上,由于充分考虑到正常工作生活需要,进入10月份,搬迁工作即已陆续铺开。
        为确保搬迁顺利,“北五场”领导班子临时作了组合,兵分南北两路:
        南路由谷万江带着先遣组在洪泽湖农场搞建设,待接收。本着“先监房、后住房”的原则,新成立的施工大队四个中队人员“三班倒”,按照每天4栋24间的速度抢建住(监)房,先期建成(改造)的一到五大队的监房,用于临时集中关押全体犯人。干部家属陆续迁来后,则集中安置在场部和二、四、八大队四个家属区。待迁场大头落地,再腾出手来,在六到十大队建造监房,以平衡分布犯人。
        当时的要求是:“犯人保证有房住,干部住房不保证。”不保证,不等于无住所,有个工棚、草房暂住就行。首任场党委书记、政委范迪安一家从盐城搬来,直到1970年离开农场,一直“暂住”在两间茅草房里。
        北路由范迪安牵头,在“北五场”负责撤场、调干和编组调运犯人以及干部家属,做好与对方农场的交接工作。
        当时,有关迁场的去向和时间安排等情况,对犯人是严格保密的。直到启程当天,才通知“调动”。为确保安全,场里出台了一系列编组运行的规范和纪律。
        对“北五场”的劳改干部来说,在短期内长途押运大批犯人的事,从未经历过。押运犯人有水陆两条路可选。水路耗时太长,难保安全,不宜选择,但可用于家属和物资运输;陆路虽有200公里的路程,却能在当天来回,安全隐患较小。因此,场方决定,犯人运输,主要采用陆路。
        到1965年底,犯人押运任务全部完成,并实现了“无逃脱”、“无伤亡”的既定目标。(据《钟山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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