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得不带烟火气,却能“贱”如蝼蚁

  • 赵菀滢

        在美国,有钱真的能为所欲为。比如,明明富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却还能通过“合法”手段,把自己的收入归零,然后合理避税。
        美国有些超级富豪的确异于普通社畜。他们可以赚着最多的钱,交着最低比例的税,甚至还能以“公司亏损”的名义拿到补贴,最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合法的。这些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人,在避税方面,也是世界顶级的。
        6月8日,美国新闻网站ProPublica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顶级富豪纳税记录报告。根据这份报告,2007年,亚马逊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兼世界首富的杰夫·贝索斯没有缴纳一分联邦所得税,并且在2011年再复制了一次。2018年,世界第二富的特斯拉创始人伊隆·马斯克也没有缴纳联邦所得税,然而特斯拉当年的年度营收额高达214亿美金,创下了历年新高。
        从比例上来看,在2014至2018年年间,贝索斯缴纳的税款是个人所得的0.98%,马斯克为3.27%。不过“避税老能手”的“殊荣”还得颁给股神沃伦·巴菲特,他这四年的纳税额仅是个人财富增长额的0.1%,离“一毛不拔”就只差一点点。

        “美国人都知道亿万富翁会玩这种游戏。”税收编写财务委员会的主席罗恩·怀登表示,但ProPublica曝光他们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次扒的都是细节。

    避税101:将收入归零

        超级富豪们的花式避税大法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说自己投资亏钱的,二是说自己今年没赚钱的,三是说自己没拿到钱的。
        总之,在富豪们看来,无论自己身价翻了几番,他们年年都“没钱”。
        2007年,随着亚马逊公司的不断发展以及Kindle(电子阅读器)的推出,亚马逊的股票直接翻倍。据福布斯报道,贝索斯当年的财富跃升至38亿美元。但是在报税时,他与前妻麦肯齐·斯科特(于2019年离婚)共同报税,并称自己收入为4600万美元。这些收入主要来自外部投资的利息和股息支付,因此他能够用附带投资的损失和各种扣除额,来抵消他赚到的每一分钱。
        2011年,贝索斯的财富大约稳定在了180亿美元,不过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贝索斯却称他那一年的收入因投资损失,所以被抵消了,甚至还亏了钱。更重要的是,根据税法,因为他“赚”的很少,贝索斯甚至还为他的女儿拿到了4000美元的税收抵免。
        反观美国的普通上班族。2018年,排行榜前25位富豪的总身价高达1.1万亿美元,是1430万工薪阶层人民收入的总和。然而这25人的个人联邦总税单为19亿美元,后者的账单则为1430亿美元。
        美国经济不平等问题的专家查克·柯林斯发表评论称,“如果你在2011年交了5美元的税款,那么你当年缴纳的税款就比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杰夫·贝索斯还多。”
        巴菲特的避税方式则更隐蔽。
        在2015年到2018年间,他报告的年收入为1160万美元到2500万美元不等。虽然这看上去已经足够多,但对于一个位居福布斯榜第六位的大富豪来说,这不过是他1100亿美金身价的零头。
        巴菲特一直持有他创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股票,该公司拥有Geico、金霸王以及美国运通和可口可乐的大量股份,这也让巴菲特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将财富转化为需要纳税的直接收入。
        巴菲特的第二策略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收入,从而减少税收。伯克希尔·哈撒韦并不支付股息,巴菲特一直认为,这笔钱最好用于为公司寻找新的投资,以进一步提高他和其他投资者持有的股票价值。
        这招的确奏效,还可一石二鸟。因为如果伯克希尔支付股息,巴菲特每年将获得超过10亿美元的股息收入,也需要缴纳数亿美元的税款。
        “巴菲特模式”也成了众多公司效仿的对象。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间,微软和甲骨文等公司为股东提供了飞速增长和利润,但不支付股息。谷歌、脸谱、亚马逊和特斯拉等龙头企业也不支付股息。
    合法钻漏洞

        从富人的逻辑来看,因为他们没有拿到现金红利,或者投资有亏损,所以他们的收入为零甚至为负。因此在纳税时,他们也可以理所应当的少交或者不交。
        在面对ProPublica的记者杰西·艾辛格的提问时,艾康企业的创始人和大股东卡尔·伊坎在回信中用加粗字体和下划线强调道,“我认为一个人在一年中没有收入时不纳税是合理的,这就是为什么所得税叫所得税。”
        合理就合法吗?ProPublica的报道并没有指控富人违反了任何法律,相反,ProPublica分析认为“富人避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美国税收制度的基石就是“收入仅来自收益”,这在一个多世纪前就开了先河。
        1916年,一位名叫默特尔·麦康伯的女士,因持有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而获得了股息。但由于同年刚颁布的税收法案,麦康伯需缴税。让她不满的是,她的股息是以股份的形式出现的,并非现金,所以麦康伯虽然承认自己变得更富有了,但并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钱。因此,麦康伯选择了上诉并争辩说,她没有得到“收入”。这场纠纷在四年后才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皮特尼大法官认为麦康伯女士不需要交税。
        也就是从1920年起,这条成文的税收规定形成了:一个人需要出售资产——股票、债券或建筑物并获得一些收益后才需纳税。比如工资会被征税,现金红利需征税,出售资产的收益也需要征税,但如果纳税人没有出售任何东西,就没有收入,那也就没有税收。
        “美国的税收制度不仅不向美国最富有的人征税,它的初衷就是不这样做。”哥伦比亚大学可持续发展中心教授杰弗里·萨克斯认为,“没被兑现就不税”的条规只是一个方面。
        此外,美国有不少企业都将其资产存放在避税天堂。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的数据,截至2018年,美国跨国公司在百慕大持有1.3万亿美元公司资产,在加勒比地区的几个英属小岛持有另外1万亿美元的资产。现实是,美国的公司并不在这些偏远小岛上经营、生产、制造或出口。但“巧”的是,这些小地方的公司税率均为0%。
        这样做是否合法一直存有争议,但萨克斯认为允许这一现象发生并存在的税收制度是毫无道德可言的。
        《纽约时报》的商业和经济首席撰稿人本雅明·阿佩尔鲍姆指出,富人们的确都在一丝不苟地遵守法律,同时阿佩尔鲍姆也认为,富人们生活在一套不同的规则中,并且在法律的准许下,他们能大手大脚地花着无需被征税的钱。“而我们也真的不知道,政府是不是已经基本上放弃核实富人是否支付了他们欠下的税款了。”
    “纳税”再度成为焦点

        说政府放弃或许还为时太早,至少在ProPublica的报告登出后,“纳税”再度成为了政治焦点。
        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日前在G7峰会上提出了在全球施行15%的最低公司税的想法,目的是削弱避税天堂的作用,然而共和党议员们直接宣称这是“疯狂”和“反美”的,前特朗普政府经济顾问凯文·哈塞特告诉雅虎财经,这“不会发生”。
        拜登和耶伦还都希望将法定公司税率提高至28%,并为美国国家税务局(下称IRS)提供适当的资金,以便它可以恢复审计并打击骗税行为。
        纳税在美国的确不太受欢迎,不爱交税也并不只是“富人病”,而是多数美国民众的“通病”。2016年,盖洛普的一项调查发现,有57%的受访美国人认为他们支付的联邦所得税“过多”,尽管有45%的美国人根本不缴纳联邦所得税。还有47%的美国人表示他们交的税是不公平的。
        杜兰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玛乔丽·E·科恩豪瑟认为,人们之所以不喜欢纳税,是因为他们对税不了解。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在许多他们想要的东西上获得了税收减免,例如教育、住房和儿童保育。
        另一个与税款直接挂钩的大项目则是拜登2万亿的基建计划。美国陈旧的基建设施早就被诟病多年。对此,杰弗里·萨克斯直言不讳道,“看我们现在的美国:一边街道坑坑洼洼,公路和桥梁破破烂烂,城市供水系统有毒,信号差,火车龟速爬行;一边又是超级游艇。”(据《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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