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三本“伙食账”
-
葛长银 杨彤
1936年9月,毛泽东在保安窑洞接受美国记者斯诺采访时说:“我刚识了几个字,父亲就让我开始给家里记账。”还说到他父亲对他和两个弟弟都很严厉。“他的严厉态度大概对我也有好处。这使我干活非常勤快,使我仔细记账,免得他有把柄来批评我。”
1920年毛泽东参与创办长沙文化书社时,尝试将“年度结账”会计制度改为“半年算”,还率先向社会披露会计信息;1926年12月下旬他入户佃农张连初家进行试点调查,又用算账的方式写出《中国佃农生活举例》,用数据揭示中国佃农的贫苦生活,寻找中国革命的动力之源。之后,他在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留下了三本重要的“伙食账”。
三湾改编时的“伙食尾子账”
“伙食尾子”指伙食费用的节余,是人民军队最早的津贴形式,最早出现在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代表中共红四军前委给中央写的报告(报告编入《毛泽东选集》时题为《井冈山的斗争》)中:
士兵管理伙食,仍能从每日五分的油盐柴菜钱中节余一点作零用,名曰“伙食尾子”。每人每日约得六七十文。这些办法,士兵很满意。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此时“伙食尾子”津贴制度已替代了军饷制度,且这种分配制度是有效的。
“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的基础是规范的账簿,这本伙食账是毛泽东在三湾改编时亲自创建的。三湾改编的其中一项是建立士兵委员会制度。毛泽东当时给士兵委员会设计了两条职责,第一条职责是“参与军队的经济管理,派人到伙房监厨,与司务长结算伙食”。
从伙食和经济平等入手改革是受一件事的直接触动:9月29日晚上,何长工给毛泽东汇报工作,言及三团有个连队的“司务长带着两个伙夫半路上开小差跑了,锅子也丢进山沟里,五六十号人只得东一伙、西一伙地到处找饭吃,被苏团长一顿好骂。那些人也回骂说:当兵的也是革命,连饭都吃不上,你们做官的偏要吃几菜一汤,这是哪里来的道理”。有过半年当兵经历,对旧军队中的官兵不平等和伙食差异深有体会的毛泽东,决定先从伙食入手,废除军官“四菜一汤”待遇,在部队推广官兵平等的民主制度。
士兵委员会参与连队经济管理,也是由当时连队的主要经济支出是伙食支出所决定的。监管伙食必须在伙食单位——连队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伙食账。毛泽东创造性地在旧军队账簿“记账、算账”的后面加上一个分配功能,创建出具有“记账、算账、分账”核算功能齐全的“伙食尾子账”:伙食费按人头拨到连队,伙食支出全部入账,结余的伙食费(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给官兵,替代军饷,满足官兵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这就为解决当时面临的军费短缺、吃饭、津贴发放以及官兵平等、经济民主等问题,提供了公平、准确的账簿核算数据。
1927年10月1日,“从这天的晚餐起,工农革命军实行了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变革——废除军官小灶,官兵同吃伙食。从前委书记、团长到士兵,无人例外”。
工农革命军走上井冈山后,“伙食尾子账”很快推广到袁文才、王佐的队伍。朱德的部队上井冈山后,也开记“伙食尾子账”。彭德怀的部队在1928年12月10日上井冈山后,也立即推行了“伙食尾子账”核算制度,官兵伙食费每天核定为五分钱,用节余发零用钱。上井冈山后,在“伙食尾子账”的基础上,红军部队也逐步建立了越来越规范的会计制度。
延安时期的“菜金账”
毛泽东创造的“伙食尾子”津贴制度一直延续到长征途中。津贴制度经过长征后,得到延续,逐步对接了延安的供给制。
限于延安的自然条件和反动派的经济封锁,毛泽东初到保安的伙食水平可从邵华《毛泽东之路》的一段文字中得知:
父亲平时的伙食十分简单,加上陕北本来就缺少蔬菜,所以他的菜常是一盘辣椒,一盘青菜,偶有警卫员费尽心机弄来一点儿肉,主食是小米、馒头,有时前方会捎来一点儿缴获的火腿、罐头等。来了斯诺这个客人,他们的饭菜也只是加了一份子珍妈妈用野果自制的甜食。
也是在这个艰难的时期,“伙食尾子”平均津贴制度逐步过渡到略有差别的供给制。1939年中央颁布《各机关津贴标准》,规定各机关部队的供给制标准为:粮食标准分两种:每人每日1.5斤、1.4斤;菜金标准,按人员类别分四种: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毛泽东的级别应该享受每天“1角”的标准,即每月3元菜金。
为了管理3元菜金,严防超支,毛泽东让炊事员老周学着记账,精打细算。毛泽东交代:“老周,你不要每个月才结算一次,这样一超支,就没办法了,以后你每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如果前十天超支了,以后十天还可以想办法节省出来,最后十天超支了,也超不多,下月还可以节约出来。”
这本“菜金账”开记之后,账面也总是入不敷出。王涛《在延安的艰苦岁月中》一文记述:“主席还经常过问自己的伙食标准。如果有一个月吃超了,就要问为什么?如果我们说不上理由,主席就批评我们,并且一定要从下个月的伙食费扣回来补上。”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经常熬夜写作,身边工作人员总想为毛泽东改善伙食,但毛泽东不同意:“现在虽然边区的情况好了些,可是河南还闹灾荒,蒋管区的人民生活更苦啊!我们每月3元钱的伙食费也就不算少了,井冈山时期,每天才5分钱呢!”他始终遵循3元菜金标准的规定,并“不断检查老周记的账目”。
“共和国第一家庭账”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展示了毛泽东警卫员贺清华的一段话:“毛泽东一生反对特殊化,坚持与全国人民同甘共苦。为规范生活管理、杜绝特权行为,毛泽东一家从1952年开始设立生活账簿,包括日常杂费开支账、生活费收支报表、物品分类账,等等。”
据《毛泽东生活档案》一书记载:1962年“毛泽东建议,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在韶山毛泽东纪念馆保存的“生活费收支报表共42本。内容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报表、季度报表或年度报表”。从此,毛泽东家庭生活账从单纯的记账活动升级为报表管理。
韶山毛泽东纪念馆展示了一页明细账,明细账采用印制的收入、付出和结余三栏式账页格式,记录了1967年7月和8月的部分生活支出业务,跟单位的明细账一致,记录得十分详细、规范。比如7月13日“供应科购食品7.72元”,7月31日“主席洗衣费1.6元”,8月8日“做睡衣手工费1.38元”,8月10日“首长八月党费20元”,等等。此外,还有月报表、季报表以及年报表。
《毛泽东生活档案》还进行了补充说明:“应当说明的是,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并不完全是他一家的开支,其中还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别是民主人士的费用,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夜餐费、部分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生活账反映,毛泽东身边许多工作人员在毛泽东的收入中报销过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根据日常杂费开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统计,毛泽东付工作人员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当钱不够用时毛泽东会“翻翻生活账,并叮嘱工作人员注意节约”,也会动用稿费,补贴家用。
这套生活账从1952年一直记到1977年元月,记录了25年;报表从1962年编到1975年,也编了13年,从中不仅可以看到毛泽东的住房、煤气甚至洗澡都要付费;还证实毛泽东降过三次工资,从最初预定的每月600元降到510元,再在1960年从一级降到三级每月404.8元,直到去世也没涨一分钱。
(据《作家文摘》)